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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它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乡村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基石,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创新之举。在乡村振兴的历史时期,人民法庭主动推进诉源治理,既是纾解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困境的现实需求,也是实现其社会治理职能的应然要求。人民法庭应立足“协同”治理定位,实现司法与行政、审判与治理的良性互动,构建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多元治理体系,以达到诉源治理的理想目标,从而为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推动乡村振兴贡献司法智慧。
Abstract:[1]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J].求是,2021(5):3-10.
[2]周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实现新发展[J].法律适用,2021(1):5-10.
[3]章志远.新时代行政审判因应诉源治理之道[J].法学研究,2021(3):192-208.
[4]王国龙.法院参与基层治理及其角色定位[J].东岳论丛,2020(4):138-148.
[5]李凌云,陈杰.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理70年:回顾与展望[J].现代法治研究,2020(1):13-24.
[6]郑智航.法院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以法院司法建议为分析对象[J].法商研究,2017(2):26-37.
[7]吴玉萍.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天津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纪实[N].人民法院报,2021-07-06(1).
[8]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1年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EB/OL].(2021-03-08)[2021-07-01]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11715796.
[9]江必新.辩证司法观及其应用[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75.
[10]左卫民.通过诉前调解控制“诉讼爆炸”:区域经验的实证研究[J].清华法学,2020(4):89-106.
[11]顾培东.人民法院改革取向的审视与思考[J].法学研究,2020(1):3-26.
(1)参见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2017)辽01民终6048号.陈某某与王某某离婚纠纷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
(3)(2020)鲁15民终3731号.崔某辉、崔某田相邻通行纠纷案.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
(4)(2020)青01民终3339号.孙某与张某、张某某等法定继承纠纷案.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
基本信息:
中图分类号:D422.6;D926.2
引用信息:
[1]王浩.新时代乡村振兴背景下人民法庭的诉源治理之道[J].行政科学论坛,2022,9(01):45-50.
基金信息: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机构改革背景下行政组织法的理论发展研究”(19CFX020)
2022-01-25
2022-01-25